汉口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专业认可办法
1.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升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联考)合格;
4. 美术设计类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区招生,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无需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高考可直接填报我校志愿;
5. 传媒影视类、音乐类专业:全国部分省份认可我校校考成绩,我校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联考)成绩;
6.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资格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方式
1. 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并公示的考点报名,对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有要求必须网报的,以生源省份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 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新疆区须在本省考试院指定网站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其他省请到汉口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3. 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时间的时间、地点,我校将在汉口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最终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
1. 面试(150分):专业展示150分(声乐、器乐、舞蹈、钢琴自选一项进行展示);
2. 考试方式:面试(面试评委分钢琴一组、器乐一组、舞蹈一组、声乐通俗演唱一组)。音乐学院提供全体考官名单,根据面试类别,抽取考官,考场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录制视频,返校后视频复评成绩。复评不少于5名考官,成绩相差较大情况以复评成绩为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面试(150分):自我介绍(30分)、自备稿件(50分)、即兴评述(50分)、才艺展示10分、省级以上证书10分;
2.考试方式:考场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录制视频,返校后视频复评成绩。复评不少于5名考官,成绩相差较大情况以复评成绩为准;
3. 其它要求:报考学生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五官端正,口齿端正,口齿清晰、语音标准,面部无明显疤痕。
(三)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笔试
1. 广播电视编导(150分):文学影视常识、影评、社会热点写作题;
2. 影视摄影与制作(150分):摄影技巧、影响作品分析、社会热点写作提;
3. 笔试阅卷后,试卷复评,复评不少于5人,成绩相差较大情况下以复评成绩为准。
四、合格线与合格证发放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下发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考生于4月下旬登录汉口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将不再单独寄发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 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的省份,考生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2. 非艺术类校考的艺术专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承认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3. 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我校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4.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5.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
2020艺术类校考加试安排
序号 |
省份 |
加试专业 |
拟招人数 |
考点信息 |
1 |
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2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上报名、测试时间待定)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6 |
注:1.以上专业招生情况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及2020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2.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以各省考试指定网站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名情况进行增减。
3. 各省市、自治区对部分校考专业有特殊规定的,参考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