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并列入独立学院管理序列。学校艺术类学科专业坚持“国际化、应用型、区域化、个性化”的教育创新原则,旨在培养人文科学素养优良、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专业人才。学校设有电影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类专业,2018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640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全国)

招生科类

专业咨询

电话(区号0756)

学费(人民币)

(元/学年)

总计划

其中:校考计划

130205

舞蹈学

40

30

文理兼收;2018年对浙江、上海无选考科目要求

6126864

29000

130303

电影学

145

108

6126864

6126925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

48

6126864

612661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0

0

6126762

130503

环境设计

30

0

130504

产品设计

30

0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

0

130310

数字媒体艺术

30

0

130503

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

0

6126582

30000

130504

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

0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

0

130310

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

0

1305H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90

40

(限广东)

6126582

55500

注:“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前两学年在国内就读,按表中所列标准缴纳学费;后两学年在国外合作院校就读,并按就读院校标准缴纳学费。

二、报名

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网报系统预计1月29日开通)

考生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z.edu.cn)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完成缴费后,打印生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现场确认和专业考试的必要凭据。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师范大学考点:2018年2月10日。

舞蹈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珠海分校考点:2018年3月2日。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珠海分校考点:2018年3月2日。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按要求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z.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的必要凭据。

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

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师范大学考点:2018年2月20日-23日。

舞蹈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珠海分校考点:2018年3月15日-21日。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珠海分校考点:2018年3月9日-15日。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现场提交网上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经学校审核并加盖考试专用章。

(四)缴费标准

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报名费235元,舞蹈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珠海分校考点报名费200元;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珠海分校考点报名费175元。

三、专业考试

(一)参加专业考试要求(联考、校考)

生源所在省份设有相关艺术类别联考的,考生仅须参加本省联考;未设相关艺术类别联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的广东省高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z.edu.cn)。

(二)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经现场确认盖章的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考试打分系统,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校考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考点

城市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电影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北京

2月24日9时-17时

北京师范大学教四楼

2月25日-26日

北京师范大学教八楼

舞蹈学

电影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珠海

3月22日-23日

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南曦园(艺传学院楼)

3月24日-25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南曦园(艺传学院楼)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珠海

3月16日

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励耘楼A111

3月17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励耘楼

注: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校考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试别及分值

考试内容

舞蹈学

(总分200分)

初试

(100分)

1.形象(10分)。

2.基本功(60分):软开度,技术技巧。

3.模仿能力测试(30分)。

复试

(100分)

1.剧目展示(80分):自备服装音乐,限3分钟。

2.即兴能力测试(20分)。

电影学

(总分200分)

初试(面试)

(100分)

1.自我介绍(10分):考生介绍自己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爱好及兴趣方向等。

2.编讲故事(50分):考生根据既定命题,如关键词语组合、规定情境等编讲或续编故事。要求:有镜头感,有逻辑性,结构完整,语言表述清晰。

3.影像解读 (40分):考生根据抽取的电影截图或摄影图片,用电影语言来进行创造性解读。要求:有个人见解,有想象力,语言表述清晰。

复试(笔试)

(100分)

1.综合文艺知识(30分)。

2.影片分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完成不少于1500字的影片分析。

播音与主持艺术

(总分200分)

初试

(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诵(50分):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2.指定稿件播读(50分):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播读。

复试

(100分)

1.模拟主持(80分):考生现场抽题,模拟电视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不化妆。

2.才艺展示(20分,语言类除外)。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总分200分)

笔试

(200分)

1.创意思维(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察考生创造性潜能和思维发散能力。

2.设计表现(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察考生从抽象概念到视觉形象转换和表现的能力。

四、录取规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四)除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外,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艺术文和艺术理单列招生计划的省份和专业,分别按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下同)×50%+文化考试成绩(按750分制,下同)×50%。

2.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0%+文化考试成绩×60%。

4.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150分制,下同;广东省除外)。

(五)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广东省进档考生在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和所有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如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对于投档及录取方式有特殊政策,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八)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九)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美术类专业学习。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

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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